光绪十一年(1885),广东南海县商人叶亮卿(应增)伙同他人在营口开设东盛和商号,从事货物贸易和装船业。初始股本为一万八千两白银,分十二股,每股值银一千五百两。其中广德泰占二股半,怡安堂占二股半,砚耕堂占二股,礼耕堂占一股半,鼎新堂占半股,张明善占一股半,而叶氏本人占一股半。由于上海广德泰为叶亮卿之父叶雨田(道广)开办,因此叶家占最大股,从而叶亮卿掌控东盛和大权。
光绪二十五年(1899),由于商业日渐发达,东盛和附本已达三万二千两,在营口商界已崭露头脚。于是陆续开设东和泰银炉,东生怡机器油坊。光绪三十一年(1905)又开设东生长银炉,昌平德油坊,加上“母号”,合称东盛和五联号。
东盛和联号集金融、运输、油坊业于一身,财力集中,运输畅达,制油业因采用机器加工,能自产、自运、自销,很快赢得了商界、金融界(包括一些外国银行)的信任,大量的借贷也随之而来。该号除经营原业外,又广置地产,如在广州开设怡昌货仓,并附有码头与库房,购置多艘轮船,垄断了营口运往广东的粮豆业务。在香港设代理店,在上海、天津等地设立分庄。
光绪三十三年(1907)东盛和开业已二十二年,拥有资产已达百万两之巨。然而好景不长,光绪三十三年十月初一(1907年11月6日),东盛和给上海方面开出的三十五万两申票被拒收,叶亮卿随即通知东和泰等分号一律关门停业,同时对外宣布东盛和及其联号东生长、东和泰、东生怡、昌平德等五家破产倒闭。随后,东盛和天津分庄的莫敏庄(叶亮卿的至亲)将帐簿寄往营口,自己抱病住进当地的日本医院。上海分庄的叶雨田则携帐潜回广东老家。
东盛和的破产,使营口市面商业完全陷于混乱,一切交易均告停止。被此案牵连的各家银行、银炉、票号、商铺纷纷赴商会报荒。经商会连日清理帐目,东盛和五联号共欠各号银洋、钱钞约合炉银六百四十万余两。除去本埠、外埠欠东盛和五联号货款约合炉银八十三万余两,实亏炉银五百五十九万余两之巨。使营口当时繁荣的工商业遭受到严重的打击。
以下我们列举几条史料,以便读者对当时此案的概貌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1)<叶亮卿开呈节略第一件>
窃职商于光绪十一年来营开设东盛和字号,原本十二股计银一万八千两。后于二十五年结算帐目,扩充生意,加附本银三万二千两,历年贸易皆以节谨自守。不料本年十月初一日,忽接上海连号广德泰来电,周转不灵,汇票不能应付。职商立即急电往商,实在无法,是日在营方收汇申票十余万,不敢发出,分别退还,迫得将生意停歇。兹职商谨将历年亏累实在情形,存欠各家款项,现存公私产业、货物、银两数目,并拟目下筹款办法,将来清理油坊生意情形,缮具节略,呈请鉴核。计开:
一、庚子买存铁岭通江豆子,遇乱将豆卖银,约亏银一十万两。
一、庚子存营油、豆,迂乱急于运去申粤,亏银约二十万两。
一、被日商福富洋行等倒去银七万两。
一、与上海广德泰盛公司,合夥办豆,积欠约数十万两。
一、办洋油、面粉、煤、盐等货,共亏银约二十万两。
一、被穗和泰等家拖欠亏银九万七千余两。
一、日俄战役,协生轮船轰沉,损失货银七万两。
上以各款均已或亏或欠,不能收还。
一、二十九年冬,被俄国取去青泥洼存豆子等,值羌帖十九万七千余两。此款已向俄国追收,尚无归着。
一、被道胜银行买办吴春田拖欠二十余万两。此款已入存欠数目内。
一、汇水亏银一百余万两。
一、利息亏银四五十万两。
一、银水亏银十二万余两。
以上亏赔倒欠损失不下三百余万两之多,……。
(罗饴:《东盛和债案报告》卷一,第39—40页)
(2)<商会开送东字五号欠人人欠各款清帐总数单>
计开 欠人之数
一欠人炉银四百六十七万二千八百十四两五钱。
一欠人羌帖一百O二万O九百九十六元O四分。
一欠人日本金票二万二千七百二十一元九角四分。
一欠人炉银七十一万OO四十七两八钱。
计开 人欠之数。
一人欠炉银二百七十九万九千六百三十九两八钱九分。
一人欠炉银四十六万八千六百七十五两八钱三分。
(罗饴:《东盛和债案报告》卷二,十五页)
(3)<翰林院侍读学士浑毓鼎奏折>
臣闻营口粤商叶道广即叶雨田所开之东盛和、东和泰、东生长、东平怡、昌平德五号忽然同时倒闭,欠各银行及众商之款约计六百余万,欠山西号商之款几二百万。
(光绪三十三年十月十九,《军录》货币金融专类)
(4)<沪行协理席德辉来函>
查东字号倒帐五百万两内,除银行有物作抵不关市面外,各西帮被累二百万,均是殷实票号,尽可无妨。上海钱庄被累数十万,更属常有之事。惟营埠炉房各号被累一百五十万,恐其牵连而倒,有关市面。然如裕盛长、会盛德、德昌源等,类皆殷实,自东盛和倒帐,其东家即已予备垫银。其余可以支持者约十有八九。彼各号以后要做生意,各东自肯加垫现银,以保牌面。
(罗饴:《东盛和债案报告》卷十五,三十四页)
(5)
又如营口一事,局面岌岌可畏。近又闻丢账各号,竟有自家人与倒账之家串通午弊,实属骇人听闻。此等风气若不严行惩治,且恐互相效尤,流弊伊于胡底。
(李宏龄:《同舟忠告》第31页)
有关东盛和五联号倒闭一案,营口当地的新闻媒体也作了大量的跟踪报道。这对于我们了解整个案件的发展过程将大有裨益。以下我们将按时间顺序罗列几篇关键报道,以示读者:
1907年8月21日《盛京时报》载:<东盛和广告>本号在营口创设二十余年专办出口饼油豆各等土货进口棉丝布疋火柴洋面糖煤杂货发行并汇兑银钱兼代客经理卖买租船装运事宜营口广东两处自建码头能泊轮船二艘栈房地方宽大凡泊轮船装卸货物极为利便屯贮油饼豆米麦更为合宜兼置有轮船一艘名域多利能载重二万担如有欲租船运货及存栈货物水脚栈租格外从廉贵客赐顾请到小号面议是幸 总司理人 叶亮卿谨白。
1907年11月13日《盛京时报》载:<再志商界之风潮>营口商业衰败银根紧急极力维持终少转机兹有首铺东盛和与联号东和泰东生怡东生长昌平德五家于月之初一(光绪三十三年农历十月初一为公元1907年公历11月6日)日晚一律倒闭所亏官商各款甚巨当时经沈观察委海关总办许君至商务总会传该五号店东叶亮卿至商会询其倒闭之原因据叶某言实因赔累难以支持是以倒闭诘问再四仍执前词后经商会总办巡警总办创议将五家帐簿吊至商会核算再为酌办而许君向其索阅其近日所发暗码电报底稿一并呈交业均允诺由是街市纷赴该号支取大起风潮经道宪连出晓谕安慰各商不必过虑静后设法酌办又闻巡警局商务会皆出告示均言在商会核算帐目所有债主开明数目送交商会连日清查该五号统共亏银七百余万除却产业货物等件变价一百五六十万作抵外尚亏五百余万两无从着落实为棘手终日在商会筹议仍无头绪昨派东永茂西义顺晋泰丰庆丰号裕盛长五家各派妥人分查该五号之存储等件被累之家均赴商会报荒沈观察传谕阻止概不允准复示西帮银行银炉等家凡有存银之家不准提取以维大局而慰商情虽有呈控追偿者亦批静候酌办该五号之经理人经海防分府马司马传署讯问昨因天晚未知讯否该店东叶某同会计人咸在商会核议该埠当此银根紧急之际如不迅速办结恐营埠各商大受影响云
1907年11月19日《盛京时报》载:<悬赏捉拿叶雨田>传闻东盛和经理人叶亮卿父雨田在沪开设广德泰庄已经数十年近因东盛和关闭受其影响亦于前日倒盘先行逃回粤东并挟帐簿等席卷而去因此上海钱业公所悬赏二千金捉拿雨田云
1907年11月24日《盛京时报》载:<累及船夫>营口倒铺东盛和等五家共有拨货之船十余只船夫百余名又有机器油房中之苦工共有数百余名该铺关闭之后财产粮米一概封禁不准擅动该苦工等日食无措各自离散惟有外处之人手无余资不能旋里遂邀同船夫齐至商会哀请赏给路费俾得迅速回家以免冻馁该商会酌议每人给洋五元惟撑船者多系天津人除买船票外所余不多又自八月以后拨货水力悉存本柜尚未开支如此细微之项理宜如数偿还以活蚁命十六日午后众夫咸赴海防分府哀请能否允准尚难逆料云
1907年12月13日《盛京时报》载:<各宪筹议东盛和案之办法>现拟东盛和案办法俟叶亮卿与道胜清算帐目后应还若干由户部银行出头与道胜商量先将公款归款道胜欠款十分之六将产业赎出并同户部银行所押产业或卖彩票或招商局认购所得价值先将公款本利还清然后归还户部银行欠款十分之六下余按数摊分各家惟提出两处油房暂不出售暂时作为道胜户部两行之产或交叶亮卿或由商公举妥人办理每年所得利以七成还两银行下余摊分各家俟两银行全数收齐后则一年余利均摊分各商行至叶商帐目全数还清为止抑俟欠款摊至无多即将油房招商变价一次还清悉听临时酌办
1908年1月16日《盛京时报》载:<叶亮卿自尽之该闻>有友自营口而来云营口东盛和倒案发现市面几为之牵倒北洋与奉省连派大员澈查会审更有御史揭参风潮故斯案关系重大已将东盛和主叶亮卿财产等项查封然叶亮卿尚多隐匿希图搪塞了事虽连经刑讯十数次仍然含糊其辞旋经道宪与厅宪将其收禁羁押叶亮卿自顾不堪刑讯竟在狱仰烟自尽现官场以此案未结而正犯先死恐一经宣布商界上又起风潮于办理有所未便故至今仍在秘密中而不敢公然宣布云
此篇报道所提及的“仰烟自尽”即是“服鸦片自杀”。其实这是一个讹传,但就是这篇不实报道给后人以一种误导。
1908年1月18日《盛京时报》载:<叶亮卿自尽讹传>东盛和执事人叶亮卿在押自尽一节已经前报兹据营口函云叶某自尽之风说实系讹传盖在押自尽者系东盛和司账人某并非叶某也
1908年4月17日《盛京时报》载:<办理东盛和倒案之要闻>本月十三日东盛和债户均集于商务总会与户部银行总办罗观察磋商东盛和倒案事宜议定办法五条兹将其要领开列于左
—原议息借二百万两现改壹百伍十万两仍以叶产货物全归户行承受任凭户行作主转售
—道胜押产议定八十五万卢布归户行垫款取赎
—洋款沪款由会公同酌议办理不与户行相干
—人欠叶商款仍归户行追收先尽户行归还二十万两其余均归各商公摊
—奉省官款三十五万两存户行十年后无利交还以资补助
并闻户部银行总办罗观察已于十四日起程晋京将以上所议各条办法具禀户部银行监督核夺后再行发款云
1908年10月2日《大公报》载:<债案又起风潮>营口东盛和等号倒骗钜款连累众商,幸蒙官商协力维持,和衷公济,始得转危为安。查东盛和亏款四百余万两,其中山西汇票庄等家占二百余万之多,虽领摊款,受累尤钜,现经众汇号侦访叶商隐匿钜款,忍心欺骗,复在海防府禀控追查匿款,维持众商,蒙厅尊朱司马批饬严行追究,一面仍侯关道宪批示遵照办理。按此项债案为千古所未有,该叶商果有隐匿之款,理宜查追,岂容任其欺蒙,不但受害诸商怀忿,即阖埠之贾亦必为之寒心,当道诸公盖亦加之意焉。
1909年8月24日《盛京时报》载:<审判厅开庭讯问叶亮卿>营口地方审判厅开办至今三月有余凡从前直隶厅未结之案均已移送该厅如东盛和案于上月十九日经直隶厅备文将所有案卷人犯一并移送该厅现闻将该厅于初五日开庭传集票庄银炉提出叶亮卿当堂对质据票庄供叶某尚有财产匿存他处非严刑审问不能得其实情并有柜伙某某逍遥法外并为其运动一切即叶之供给悉由该柜伙照料恳求严追云云
1909年10月19日《盛京时报》载:<叶商永监之议定>前报载东号债案尚拖欠款项至二百七十余万两之巨经审判庭员拟定永远监禁之罪各债主初不乐从近复再四酌商实无别项办法各商祗得遵允闻日内即将开庭判定此案惟其余席卷拐逃及执事司账等尚须请予严缉以免奸徒漏网云
1910年4月27日《盛京时报》载:<叶亮卿已经提省>营口东盛和一案上年经营口地方审判厅比照京城钱庄闭门逃走倒骗之律判定叶亮卿不服曾上控於公署蒙批候札提法司司转行高等审判厅秉公讯办以恤商艰兹闻高等审判厅已遵饬提由叶亮卿到省不久想当开庭研鞫矣
本案到此告一段落。叶亮卿最终以倒骗罪判处永远监禁。之所以落此罪名,笔者粗浅的理解,可归纳以下几点:
(1)经营理念的扭曲,以各种手段套取金融机构资金,用他人的钱财来进行商业冒险。这其中包括华俄道胜银行和山西票号欠款最多。然而道胜银行是以实物抵押而贷款,所以损失微小。而山西票号以信用贷款。却偏偏遇上了不讲信用的东盛和团伙,最终亏赔近二百余万两。
(2)内外串通骗取资金。如山西票号内部“近又闻丢帐各号竟有自家人与倒帐之家串通舞弊,实属骇人听闻”。由此可见一斑。
(3)帐目混乱,有涂改、造假之嫌,是一种故意行为。
(4)1907年五联号倒闭,而1905年却有东生长、昌平德两号开张营业,实属制造假象,以骗取商界信任。
(5)倒闭之后,叶雨田携帐潜逃,莫敏庄抱病不露面,足以反映出叶氏团伙的欺诈心态。
总体来看,东盛和集团所欠600余万两外债,自有财产可抵100余万,经营亏损和外欠帐约值300余万外,其藏匿资金应在100万~200万两之间。而本事件的后续发展,更令人意想不到:
据1913年8月9日《盛京时报》载:<商界对叶亮卿出狱之愤激>本埠东盛和商号于四年前倒闭其财东叶亮卿欺诈匿财牵连南北商号(上海广东山西)损害无算后经山西帮联名呈控判决罪名为无期徒刑当民国成立之元年大行赦典而叶亮卿罪恶滔天竞不得赦日昨商会接到奉天来电叶亮卿竞以大力运动保释出狱被害各商闻耗之下异常愤激现拟进省控告云
叶亮卿能在省城保释出狱,应是经人运作所至,那些被害商家的控告最终也无济于事。而事情到此并未完结,6年以后,叶亮卿又戏剧性地出现在营口商界:
据1919年6月27日《盛京时报》载:<叶亮卿畏罪潜逃>前清光绪三十三年本埠倒闭之巨商东盛和主人叶亮卿倒闭时负债不下数百万经债权人控告逮捕拘押民国成立始得运动出狱各债人亦不追究叶某可谓侥幸矣讵出狱复露头角充任通裕路矿公司营口分局经理近乃勾串某某盗卖国有矿产被人□情起诉当道以盗卖矿产干犯国法电令埠警厅拘捕讯办叶某闻风竞尔潜逃现经警厅将其胞弟叶雨芹逮捕追究矣
东盛和一案是营口近代商业史上的惊天大案。它给我们后人留下一篇值得研读的反面教材。它和我们中华文化奉行的诚信为本的理念是背道而驰的。在营口近代商业史上也曾涌现出好的典范。如以山西票号为代表的晋商和以西义顺为代表的鲁商都是以诚信作为商业准则的。从他们身上体现的三晋文化和齐鲁文化都属于中原文化,代表了五千年中华文明的精髓,是值得我们今天的人们发扬光大的。